2023年12月2日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
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12月4日零时起
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
据根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2月2日起盆地内气象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环境空气污染风险加剧。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经综合研判,决定于12月4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认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绵小布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
根据通知精神
12月4日起
绵阳城区将施行
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
涪城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实验区),安州区花荄镇、界牌镇范围。
限行时间:
工作日7:00-22:00
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
◆ 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
◆ 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
◆ 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
◆ 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
◆ 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机动车尾号为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新能源汽车(绿牌)不限号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执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A级、B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要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主城区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特种车辆外,7点至22点期间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城市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城市主城区禁止通行货车等大型汽车,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等企业禁止物料、产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来源:绵阳发布
出品:时代全网传媒融媒体
值班责编:李文兵、苏东华
投稿邮箱:903590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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